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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9月7日讯 今年以来,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开拓创新、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强化招标投标监管,坚决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推动全市交通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健康发展,切实营造了合法、公平、公正、有序的招标投标环境,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优化完善制度,助力企业“减负”。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鼓励交通建设领域须招标的项目,提前一个月公开发布招标计划,进一步前移监督关口。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截至8月底,全市交通建设领域市级层面招标项目已全部免除投标保证金,有效降低了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按照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谁收取、谁清理、谁退还”的原则,全面清退近年来收取的各类历史沉淀保证金约5000余万元,做到应退尽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公路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则制定和清理整合工作的通知》,强化对市县招标投标制度优化的监督指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完成全市招标投标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工作。
开展专项督查,维护市场秩序。一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检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督查,今年以来开展专项督查10余次,重点督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代理行为等关键环节;二是注重将招标投标专项督查与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有机融合,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时,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招标投标履约行为一并开展专项督查20余次,可疑线索得到有效处置。同时,依托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将督查结果和企业信用评价挂钩,强力实行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受罚、处处受限,让守信者处处受益,使失信者寸步难行,引导企业良性竞争,助力企业拓展更大发展空间,营造秩序井然的全市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环境。
畅通投诉渠道,打击违法行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布市县两级交通运输系统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受理联系方式,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制定《泰安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举报投诉工作程序》,明确举报投诉处理流程,同时严厉打击围标、串标以及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等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助力形成“营商环境优渥、行业不断规范、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交通建设领域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交通力量。
中国山东网见习记者 李阳 通讯员 王伟亮 报道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