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治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我市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行动持续到2023年底。为加大执法力度,保证精准发力、重拳出击,针对以下12类26条涉及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案件线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食品安全类
1.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
2.保健食品中添加药品;
3.牛羊肉掺杂掺假;
二、产品质量类
4.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
5.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燃气器具;
6.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车用燃油;
7.生产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农膜、农机具及配件;
8.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煤炭;
9.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相关产品质量不合格;
三、特种设备类
10.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
11.使用未登记电梯;
四、虚假宣传类
12.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
五、违法广告类
13.“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
六、知识产权保护类
14.假冒知名品牌,恶意商标注册、囤积行为;
15.“傍名人”“搭便车”行为;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类
16.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八、检验检测类
17.违法开展检验检测;
九、计量类
18.加油站计量器具作弊;
19.商超、农贸批发市场违规使用计量器具;
十、排除、限制竞争类
20.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1.滥用行政权力;
十一、粮食购销类
22.购销不合格粮食、商标专利侵权;
23.粮食购销领域违规使用计量器具。
十二、两品一械类
24.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要求;
25.违反《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要求;
26.违反《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欢迎社会各界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黑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电子邮箱(hhzfjck@126.com)进行举报,也可直接到市区各分局、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举报。反映和提供线索材料务必全面详实,署名和联系方式尽量真实有效,以便反馈处理情况。对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来源: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韩硕
一审:杨扬
二审:天冲
三审:吴伟东